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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作业:在短时间内完成工作,可使用梯子,梯子上方允许只有1名作业人员,下方有两名监护人员和一名指挥人员。但梯子必须牢固完整,使用的梯子应专人管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处应及时修理,以保持完整。.梯子的支柱须能随工作人员及携带工作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的横档须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离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在工作前需把梯子安置稳固,不可使其动摇或倾斜过度。在水泥或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时,须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缚住(有条件时可在其下端安置橡胶套或橡胶布)。在模板或水泥地上使用梯子,其下端需装有带尖头的金属物或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缚住。靠在管子上使用梯子,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为准。
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地点必须将各类安全警示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要束紧腰带,腰扣组件必须系紧系正;利用安全带进行悬挂作业时,不能将挂勾直接勾在安全带绳上,应勾在安全带绳的挂环上;禁止将安全带挂在不牢固或带尖锐角的构件上;使用一同类型安全带,各部件不能擅自更换;受到严重冲击的安全带,即使外型未变也不可使用;严禁使用安全带来传递重物。高处作业是建筑业的主要工作特征。预防高处坠落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永恒主题。近年来,随着建设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高层建筑、钢结构工程、排架搭设、PC结构、幕墙工程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为营造绿色施工、建设美丽中国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同时也给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严峻的考验。结合《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21】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障一线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确保建筑施工的稳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本着“服务行业、守护安全”的责任意识,对建设系统高处作业现状及预防措施进行了长达3年的探索。回眸这段历程,颇感责任重大。